學者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「確定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」,北院今天認定彭僅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,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,不符民事訴訟法要件,予以駁回。 . O5 _4 R5 n/ A; l4 i: n
媒體人彭文正(右)108年10月18日在倫敦召開記者會,訴求英國媒體關注總統蔡英文學歷真偽。(資料照片\彭文正提供): v2 u0 N6 ]9 Z' v$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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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W- |! t: A" {) e' ~媒體人彭文正、教授林環牆去年10月18日在倫敦召開國際記者會,訴求英國媒體關注總統蔡英文學歷真偽,並要求英國政經學院(LSE)回答有關蔡總統學歷的相關質疑。彭文正另對蔡總統提起「確定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」,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。 北院公布新聞資料指出,彭文正提告指出,論文應不存在,也就是蔡總統未合格地提交博士論文,並無取得博士學位;他本於確信而批評蔡總統事後所提出的論文及學位證書是造假,非惡意中傷或造謠,因此提起本件「確定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」。 北院審理後認定,依彭文正的起訴狀記載,是就蔡總統是否取得博士學位的事實請求確認,而非請求確認法律關係,與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規定,應以法律關係提起確認之訴的要件,明顯不符。 北院指出,彭文正並未具體指明論文存否,且論文的存否或蔡總統是否具有博士學位,均屬單純事實問題,並非法律關係,均不得作為確認之訴的標的,也無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,因此予以駁回,判彭文正敗訴,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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